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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聘任流程(不公開)

職員聘任、甄選流程

一、【增補申請】請單位以簽呈檢附職員增補申請表提出申請。

  • 表單下載:人事室網頁/常用表單/職員工適用/職員增補申請表。
  • 公文系統簽核流程(串簽):單位主管 → 一級主管 → 人事室承辦人(職員聘任-若庭) → 人事室主任 → 何副校長 → 校長
  • 依據本校內部控制手冊:遇有已納編之員額出缺待補時,應由用人單位主管擬具人員增補申請表,經核決權限呈核後,再依本校辦法辦理招募。
  • 依據本校約雇人員任用及管理辦法第3條:「各單位擬聘約雇人員時,應簽具詳細理由、工作內容、聘期及其他相關條件,於一個月前提出增補員額之申請,經校長核准後辦理公開徵才聘用,由人事室會同用人單位辦理甄選,試用期以三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表現良好者,由用人單位簽請正式聘任。」辦理。

二、【公開徵才】請單位徵才表格(.docx)Email至人事室公務信箱(cs1040@csmu.edu.tw),以利人事室代為刊載徵聘資訊。

  • 表單下載:人事室網頁/常用表單/職員工適用/職員徵才表格。
  • 台灣就業通(政府提供之長期免費刊登網站)
  • 104人力銀行(付費網站,如職缺較少將視情況暫停刊登職缺)

三、【面試準備】相關表單如下,請以Email、電話或M+聯繫人事室主任出席。

  1. 甄選評分表  (必填)
  2. 甄選簽到表  (必填)
  3. 查詢同意書  (選填)
  • 請單位邀請至少2名應徵者出席面試,取消面試者請於甄選評分表中備註說明。
  • 面試請留意應避免就業歧視參閱面試問答集),單位得依需求進行筆試實地測試,考試內容應與應徵條件及工作內容相關。
  • 依勞動部及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不得聘任外國人學校職員(行政人員)

四、【面試初審】單位面試後請將相關資料送交人事室:

  1. 甄選評分表;如有筆試資料請一併提供人事室存查。
  2. 甄選簽到表
  3. 有出席之應徵者簡歷未出席者免繳)
  4. 不適任紀錄查詢同意書預計正取及備取者不錄取者免繳

  • 為維持甄選公正性與公平性,應邀請至少2名應徵者出席面試。
  • 請確認預計錄取人員資格符合需求單位簽請核准之職員增補申請表內容公開徵才內容
  • 正取人員須待人事室複審後發送正式通知,需求單位可先行通知備取及不錄取人員面試結果。

五、【面試複審】學校查核面試初審資料及預計錄取人員無刑事紀錄證明,相關時程如下:

甄選文件繳交日期

(遇假日請提前繳交)

不適任紀錄查詢時程

預計通知報到時間

預計到職日

(以人事室通知為準)

每月1~10日期間

擬錄取人員無須申請良民證 (由人事室查詢各機關資料)

每月12~15日

次月1日

每月11~20日期間

擬錄取人員自費申辦良民證 (人事室查詢其他機關資料)

※請擬錄取人員先提供良民證電子檔並電話確認收信,正本於報到時查驗。

※收件信箱:cs11040@csmu.edu.tw (人事室徵才專用信箱)。

收到良民證後3~5個工作日

次月1日

每月21~31日期間

擬錄取人員無須申請良民證 (由人事室次月查詢各機關資料)

次月12~15日

通知報到後次月1日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線上申辦/臨櫃申辦流程:https://www.gov.tw/News3_Content.aspx?n=2&s=380331
  • 應甄選人應接受並通過本校依規定查詢有無不適任教育人員情事;錄取人員如經查詢有上開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消;倘於應徵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應依規定辦理。

六、【報到通知】複審通過後將由人事室發送錄取人員報到通知,

請單位確認報到當日是否派員引導新進人員(人事室辦理報到時間約40分鐘),或請新進人員逕至任職單位辦公室報到。

 

如有問題歡迎再來電洽詢(分機26127),謝謝您。



職員試用期

一、請先參新進人員試用期考核項目必要時請單位主管進行工作輔導,並留工作輔導面談紀錄表(由單位自行留存)。

二、試用期滿前請依人事室通知信內容預計試用期滿前2週,檢核差勤後進行通知),檢附文件於期限內進行試用期考核

1、考核通過者,依本校學年度制度聘任,並依相關規定辦理續聘及晉薪。

2、考核不通過者,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如對於聘任期間或作業方式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分機26127),謝謝。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