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聘任流程(不公開)
職員聘任、甄選流程
一、【增補申請】請單位以簽呈檢附職員增補申請表提出申請,職稱為「約雇人員」。
- 表單下載:人資室網頁/常用表單/職員工適用
/職員增補申請表。 - 公文系統簽核流程(串簽):單位主管 → 一級主管 → 人資室承辦人(職員聘任-若庭) → 人資主任 → 林副校長 → 校長
- 依據本校內部控制手冊:遇有已納編之員額出缺待補時,應由用人單位主管擬具人員增補申請表,經核決權限呈核後,再依本校辦法辦理招募。
- 依據本校約雇人員任用及管理辦法第3條:「各單位擬聘約雇人員時,應簽具詳細理由、工作內容、聘期及其他相關條件,於一個月前提出增補員額之申請,經校長核准後辦理公開徵才聘用,由人事室會同用人單位辦理甄選,試用期以三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表現良好者,由用人單位簽請正式聘任。」辦理。
二、【公開徵才】請單位將徵才表格(.docx)Email至人資室公務信箱(cs1040@csmu.edu.tw),以利人資室代為刊載徵聘資訊。
- 表單下載:人資室網頁/常用表單/職員工適用
/職員徵才表格。 - 本校人才招募訊息將刊登於以下平台(https://personnel.csmu.edu.tw/p/403-1012-574.php?Lang=zh-tw),如有問題請與人資室聯繫:
(1)學校首頁-校園徵才。
(2)台灣就業通(政府提供之長期免費刊登網站)。
(3)104人力銀行(付費網站,職缺較少時將暫停刊登職缺)。
三、【面試準備】相關表單如下,請以M+、電話或Email聯繫人資主任出席。
- 請單位邀請至少2名應徵者出席面試,取消面試者請於甄選評分表中備註說明。
- 面試請留意應避免就業歧視(參閱面試問答集
),單位得依需求進行筆試或實地測試,考試內容應與應徵條件及工作內容相關。 - 依勞動部及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不得聘任外國人為學校職員(行政人員)。
四、【面試初審】單位面試後請將相關資料送交人事室:
- 甄選評分表;如有筆試資料請一併提供人資室存查。
- 甄選簽到表。
- 有出席之應徵者簡歷(未出席者免繳)。
- 不適任紀錄查詢同意書(預計正取及備取者)(不錄取者免繳)。
- 為維持甄選公正性與公平性,應邀請至少2名應徵者出席面試。
- 請確認預計錄取人員資格符合需求單位簽請核准之職員增補申請表內容及公開徵才內容。
- 需求單位可先行通知正取人員初審通過、尚待學校複審。
- 人資室將通知u備取及不錄取人員面試結果 v複審通過後發送正式通知予正取人員(時程如下)。
五、【面試複審】學校複審面試資料(含查詢擬錄取人員無不適任紀錄),相關時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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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文件繳交日期 (遇假日請提前繳交) |
複審時程 |
預計通知報到時間 |
預計到職日 (以人資室通知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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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0日前 |
1週左右(由人資室查詢各機關資料、甄選評分表簽核流程) |
每月25日 |
次月1日 |
- 應甄選人應接受並通過本校依規定查詢有無不適任人員情事;錄取人員如經查詢有上開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消;倘於應徵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應依規定辦理。
六、【報到通知】複審通過後將由人資室發送正取人員報到通知,請單位確認報到當日是否派員引導新進人員(人資室辦理報到時間約40分鐘),或請新進人員逕至任職單位辦公室報到。
如有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分機26127),謝謝您。

職員試用期
一、請先參考新進人員試用期考核項目
,必要時請單位主管進行工作輔導,並留存工作輔導面談紀錄表
(由單位自行留存)。
二、試用期滿前請依人事室通知信內容(預計試用期滿前2週,檢核差勤後進行通知),檢附文件於期限內進行試用期考核:
1、考核通過者,依本校學年度制度聘任,並依相關規定辦理續聘及晉薪。
2、考核不通過者,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如對於聘任期間或作業方式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分機26127),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