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
為瞭解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情形,並確實執行專任教師校外兼課須經原學校同意之規定,貴校如因教學需要擬聘本校專任教師為兼任教師時,敬請於當學期聘任前函徵本校同意,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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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
依據教育部92年4月10日台人(二)字第0920034348D號書函重申歷次相關函釋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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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本: |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