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為瞭解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情形,並確實執行專任教師校外兼課須經原學校同意之規定,貴校如因教學需要擬聘本校專任教師為兼任教師時,敬請於當學期聘任前函徵本校同意,請查照。
說 明:
依據教育部92年4月10日台人(二)字第0920034348D號書函重申歷次相關函釋之規定辦理。
正 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