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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正】中山醫學大學教職員工待遇支給原則

中山醫學大學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07月23日
發文字號:中山醫大校人字第1140009759號

主旨:修正「中山醫學大學教職員工待遇支給原則」第八條條文、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四,其中附表一(教師學術研究費)之月支數額溯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
     
說明:
一、本原則修正業經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校務會議及第15屆第18次董事會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二、本原則調薪幅度為教師學術研究加給3%,並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
三、修正後辦法刊載於全校法規專區,請至全校法規專區-「人事室」(https://msg.csmu.edu.tw/message/MSG004.aspx?admin=7 )或人事室檔案櫃查閱瀏覽。
 
  
校長 黃建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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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