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自願離職如何申請?【專任教職員】

  • 離職相關規定請參閱各身分類別適用之聘約/聘書,並請於規定期限前書面(電子簽呈)申請離職

 

  • 【自願離職】請申請人本人以電子公文系統之【簽呈】提出申請,內文請敘明【離職原因】、【離職日期(=最後工作日=退保日)】。

公文系統簽核流程(串簽):單位主管 → 一級主管 → 人事室承辦人(離職退保-若庭、出勤確認-蕥妡) → 人事室主任 → 何副校長 → 校長

如申請流程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分機26127。

 

  • 離職案獲准者,請於離職前完成以下作業:

1、依據離職通知單項目辦理移交及離職手續。

2、配合資安IS-D-005人員安全與教育訓練程序書生效,請單位依規定完成IS-D-018_資安暨個資職務異動交接表,文件於聘任單位內部留存備查。

表單下載路徑: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訊息中心/全校檔案櫃/輸入檔案關鍵字搜尋,表單填寫如有問題請洽詢圖資處04-36097244

 


瀏覽數: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