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優良教師: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辦理,於每年年初提報名單予教育部,名單審核通過後,由本校於每年教師節前將獎勵金轉致各受獎教師。
資深教職員工:為感謝中山機構服務屆滿10年、20年、25年、30年、35年、40年之專任教職員工,於每年校慶頒發獎牌,並致贈獎勵金。
※因獲獎人員眾多,故校慶僅由部分獲獎人員上台代表受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