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團體保險
適用對象 |
本校編制內外專任教職員(含專任教師、專任職員、專案教師、講座教授、約雇人員及工友), 現職具本校附設醫院主治醫師資格者,統一由附設醫院辦理加保。 |
保險費 |
公費(機關負擔) |
申請方式 |
員工團體保險手冊(含各險種條款、保障內容及相關事項)、團險理賠申請書及填寫範本請登入人事室檔案櫃查閱。 (路徑:登入校務資訊系統/訊息中心/全校檔案櫃/人事室,輸入關鍵字:團體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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